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3 23:22:10
用工单位具体承担的连带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劳动报酬纠纷。向被派遣劳动者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实践中如果出现劳务派遣单位拖欠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向被派遣劳动者补足劳动报酬的责任。如果是实际用工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务派遣单位无法及时向被派遣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在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加班费、奖金等福利纠纷。对于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纠纷,应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由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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