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3 23:23:46
一、2022年河南省生育政策。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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