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3 23:23:46
1.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条款如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2.认定不下来,不属于工伤,按非因工负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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