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00:42:36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新规》将职业放贷人从事的民间借贷所订立的借贷合同确认为无效合同,无论是传统民间借贷领域还是互联网金融领域,职业放贷人所从事的民间借贷均不再受法律的保护,势必对民间借贷产生重大影响。但《民间借贷新规》新增的第十四条第三项内容在规则层面并没有与《九民纪要》第53条保持完全一致,而是设置了两个要件,即“以营利为目的”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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