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00:25:15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可以按合同约定享有他人住宅的占有、使用权,满足生活居住需求。居住权需登记,不得转让、继承,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失,需注销登记。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拓展延伸;拆迁安置人居住权的法律保障及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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