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3 22:48:25
院查封被执行的财产属于财产保全行为,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可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一般续封的期限都不得超过一年。有特殊情况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那么查封的效力会消灭。法院查封房产到期后,可申请继续续封,但不支持同时进行多次查封,只能按照申请顺序进行续封。所以,被查封的房子还能再查封,只是需要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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