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3 22:56:06
侦查羁押期限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被拘留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复杂案件可经批准延长1个月,边远地区或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2个月。若可能判刑10年以上且无法侦查终结,可再延长2个月。公安机关应提前7天提出延长请求,检察院在期限届满前决定。最高检察院直接立案的案件由其决定。特别重大复杂案件需延期审理,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法律分析;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下列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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