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02:12:58
法律分析:收取房产继承公证费的法定标准是:房产五十万元以下为0.3%,实收不到二百元为二百元;房产五百万元为0.25%;房产五百万元以上至一千万元为0.2%;房产一千万元以上至二千万元为0.15%;房产二千万元以上至五千万元为0.1%;房产五千万元以上至一亿元为0.05%。财产继承、赠与和接受遗赠的证明费用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证明的收费标准,由原执行的受益额的2%降低为,受益额不足2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2%。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部分,不超过1%。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0.8%。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0.5%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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