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2 07:09:41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有过错导致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法院对其少分财产,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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