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2 05:14:43
交通事故造成待产胎儿死亡赔偿案例浙江一位孕妇在离预产期十天前,遭车祸受伤,剖腹出生后的婴儿,经抢救不幸离世。悲痛的父母将肇事者推向了法院的被告席,以婴儿死亡的名义争取权利。一场关于“婴儿”或“死胎”之争在浙江诸暨法院展开,在经过一审、二审程序后,这对年轻的夫妻终于赢得官司赔偿15万元。这个肇事者司机俞某系浙江诸暨人,今年32岁,于2009年1月23日傍晚18点左右驾驶他姐姐所有的小轿车从诸暨市次坞镇驶往市区地方。途经陶朱街道某村子时,与正在该地方散步的方某、章某两夫妇相碰撞,造成方某、章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方某被送往诸暨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此时的她已经怀孕39周,离预产期仅短短十天时间。经医院抢救,方某剖腹产出一足月的男婴,但由于受伤严重,在抢救4小时候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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