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3 12:42:42
1、《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2、《商标法》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一、注册商标应当具备哪些要素。1、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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