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3 00:26:42
非法经营罪是一种从投机倒把罪中分解出来的罪名,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对于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司法机关有较大的裁量空间,但这种罪名也因此被称为“口袋罪”。法律分析;非法经营罪是从投机倒把罪中分解出来的罪名,给司法机关留下了较大的裁量空间,有悖于刑法谦抑性,所以有著名的“口袋罪”之称。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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