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7 11:26:27
1.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加强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的参与和监管权利。新的《公司法》完善了公司治理的要求。如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的召开,旧法规定公司的董事会必须由董事长召集,如果董事长出于个人目的不召开时,其他人也无权召开。新的《公司法》对这个规定很明确,首先董事长应当履行职责,如果其不尽职,则副董事长、监事会可以履行,这样就有效避免不合理的情况发生。其次新《公司法》对于监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尽的义务也都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法人治理结构实际上就是通过制定好章程和规范公司的行为正确理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者的关系,强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和责任。新的《公司法》对于公司治理的规定更加明确、详细,使违反规定所面临的责任更加明晰、严格。从而达到防范管理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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