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7 12:26:44
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收益分配、征收补偿和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因婚姻状态侵害其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结婚男方和子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享有平等权益,不得以婚姻状态阻挠妇女迁移户籍。法律分析;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结婚、离婚、丧偶为由,阻挠、强迫农村妇女迁移户籍。拓展延伸;深度剖析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