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7 12:21:56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是为解决人民法院系统自身的不良行为而作出的禁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19日发布并实施。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一、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冷硬横推”及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二、严禁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及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三、严禁违规评估、拍卖财产及违规以物抵债。四、严禁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及拖延发放执行案款。五、严禁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对纳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不及时定期查询、司法救济、恢复执行。六、严禁违规使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信息。七、严禁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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