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4 05:49:35
首先,拖欠工人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1、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应该先选择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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