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2 07:43:46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挪用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情况下,也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法律分析;属于职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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