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2 07:19:22
本文介绍了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和主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且会危害社会,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法律分析;卖淫罪的组织形态并不涉及未遂问题。只要行为人具有组织介绍卖淫的故意,并实际实施了组织、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就构成该罪的既遂。如果没有上述情形的,则不构成犯罪。一、构成介绍卖淫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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