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3 13:54:08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参与以维护自身权益,可以主动申请或被通知参加。虽然通常仲裁当事人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劳动争议仲裁法也规定了第三人参与的情况。法律分析;1、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仲裁程序开始后参加进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人。2、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可以由自己主动申请参加,也可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广义上当事人应当包括第三人,显然本法采用了狭义的当事人概念,同时对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和第三人制度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劳动争议必须有两方当事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出现第三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拓展延伸;劳动争议中的第三人角色及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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