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3 13:55:02
学校罚款违法,学生享有合法财产权。教育机构应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包括财物受损、没收、乱罚款、乱收费等都属违法行为。依据《教育法》第43条,学生享有参与活动、使用设施、获得奖助学金、公正评价、提出申诉等权利。法律分析;学校对学生罚钱是一种违法行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生的财产权。学校、教师损坏学生财物、没收学生财物、乱罚款、乱收费等都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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