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3 15:25:29
法律分析。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学位制度;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第一款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第十九条 第一款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第二十条 第一款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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