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3 15:14:48
劳动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一种途径,是有用的。从法理上讲,劳动局处理劳动纠纷属于民事调解行为,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有仲裁和法院有效判决才有强制执行力。具体是怎么调解是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分歧,调解员具体协商决定,只让让当事人双方都能接受,化纷止争即可。调解的好处在于成本低,不伤和气。但也存在没有强制执行力这个问题,所以需要当事人真心实意的调解才会有效。一、劳动局调解有用吗。这个是有用的,主要看双方的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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