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3 15:17:24
法律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后,如果完全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法院准许不执行、终止执行等情形的,应该删除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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