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7 05:08:02
一、柳江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柳江县2015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作了批复,并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柳江县2015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5〕263号),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共计1.7776公顷。现将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批次用地名称:柳江县2015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二、该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的用途:交通运输用地。三、征收土地位置:柳江县拉堡镇拉堡、思贤、木罗村民委员会。四、被征地村委征地面积及征地补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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