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3 17:17:10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时的申请复核程序。当事人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中需明确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拓展延伸;应对不满意的事故认定结果:维权途径和法律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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