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3 06:41:02
房屋代管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与代管人签订的约定由代管人代为管理房屋的合同,属委托合同。房屋代管合同的目的是受托人(代管人)、管理委托人(房屋所有人)的房屋,使房屋免于因无人管理而遭毁坏。房屋代管合同为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无须以物之交付或当事人为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不同,房屋代管合同通常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特别规定应以书面形式外,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形式(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在合同的生效上,房屋代管合同亦不以登记为要件。房屋代管合同可为有偿合同,也可是无偿合同,但以无偿合同为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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